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及海南省“十四五”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开展我校规划教材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与遴选的教材应是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国内出版、再版或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正在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中使用的教材。
(二)鼓励申报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尚未覆盖专业的核心课教材;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符合学生学习规律,充分融入数智技术、资源丰富的数字教材;服务国际产能合作、促进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职教出海相关教材;体现产教融合,头部企业、行业、职业学校专家深度合作共建的教材。
(三)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北斗应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成电路、航空航天装备等先进制造业,生物育种、粮食加工等现代农业,养老、托育、家政、低空经济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相关教材。
(四)列入新时代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学校(专科)教材建设范围的教材,中职三科统编教材、列入首批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目录的教材,习题集、指导书、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不参加申报。
(一)公共基础课程教材根据职业教育有关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有关课程设置要求申报。同一课程的教材,限报1种。
(二)高职专科专业课教材,同一专业限报10种;同一专业同一课程的教材,同一第一主编只能申报一个版本。同一第一主编、相同或相近内容的纸质教材和数字教材只能选择一种形态申报。同一第一主编申报教材总数不超过2种。
(三)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1种;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1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系列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四)再版的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未更换第一主编的,按要求向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申请修订备案,不参与此次申报;更换第一主编的,须按新教材参加申报。
(五)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的教材,按照相关政策、行业发展和技术更新要求进行了实质性修改的,按“修订教材”(需提供修订内容对照表进行申报)。
(六)教材须为具有ISBN号的正式出版物,部署数字教材或教材数字资源(工具)的平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确保资源安全。
(一)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的教材,按照相关政策、行业发展和技术更新要求进行了实质性修改的,请提交《教材修订内容对照表》(电子版)、系统导出的《申报书》(电子版+纸质版)及教材(电子版+纸质版)。
(二)新申报教师请提交系统导出的《申报书》(电子版+纸质版1份)及教材(电子版+纸质版1本)。
(三)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推荐汇总表》电子版。
(一)2月17日(下周一)下午16:00前各二级学院反馈《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省级规划教材申报意向表》(附件1)。
(二)2月17日-2月24日,开通教师申报平台账号,线上填写申报信息。
(三)2月24日中午12:00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五)3月7日前按要求在系统中完成填报、审核、提交。
(一)申报省级规划教材的也使用该申报表填写,如仅申报省级规划教材,请在《申报表》封面教材名称后备注“仅申报省级规划教材”)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未入选国家规划教材初选名单的教材进入省级规划教材遴选范畴。
(三)整个申报过程都在平台(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平台http://145.civte.edu.cn)中进行,《申报书》及相关资料需从平台系统中导出,账号密码由教务处分配后再登陆填写。
(四)以上材料统一反馈至教务处周晓彤,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沟通。
附件:
1.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意向表
2.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修订内容对照表
4.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省级规划教材推荐汇总表
5.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标准
6.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及海南省“十四 五”职业教育省级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琼教职成〔20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