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为调动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为省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校级教学成果奖授予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有效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
(二)成果形式主要包括研究报告、实施方案、著作、论文、课程资源等。成果中可包括教材(含数字教材),但不能以教材为主要成果进行申报。
(三)在相同条件下,向一线教师和研究人员取得的成果倾斜,鼓励行业企业专家参与。
二、成果要求
(一)成果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落实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深化“三全育人”改革,对接前沿技术和产业变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
(二)成果应聚焦海南自贸港“3+1”重点产业领域,推动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强化实践教学,实行育训并举,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有效破解教学中的难点问题,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较高推广价值。
(三)成果应为省内首创,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并有一定影响力,近年来完成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四)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或个人,必须是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或个人。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完成人一般不超过10人。
成果奖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作风,为人师表。
(三)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四、推荐名额
每个二级学院或部门可推荐1-3项。
五、申报及评选程序
2023年8月25日前,各部门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第二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
2023年11月10日前,各部门提交《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电子文档和纸质申报书3份)和成果支撑材料(电子版)。
2023年12月10日前,教务处组织评审并公布结果。
六、其他事项
所有申报材料由二级学院教学秘书统一汇总提交至教务处严盼处,联系电话88348156。
特此通知
附件:
1.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第二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2.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第二届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3.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第二届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报说明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