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教研科研网站!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第二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8-23 点击数:

学校各部门:

为调动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为省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校级教学成果奖授予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有效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

(二)成果形式主要包括研究报告、实施方案、著作、论文、课程资源等。成果中可包括教材(含数字教材),但不能以教材为主要成果进行申报。

(三)在相同条件下,向一线教师和研究人员取得的成果倾斜,鼓励行业企业专家参与。

二、成果要求

(一)成果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落实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深化“三全育人”改革,对接前沿技术和产业变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

(二)成果应聚焦海南自贸港“3+1”重点产业领域,推动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强化实践教学,实行育训并举,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有效破解教学中的难点问题,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较高推广价值。

(三)成果应为省内首创,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并有一定影响力,近年来完成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四)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或个人,必须是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或个人。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完成人一般不超过10人。

成果奖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作风,为人师表。

(三)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四、推荐名额

每个二级学院或部门可推荐1-3项。

五、申报及评选程序

2023年8月25日前,各部门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第二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

2023年11月10日前,各部门提交《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电子文档和纸质申报书3份)和成果支撑材料(电子版)。

2023年12月10日前,教务处组织评审并公布结果。

六、其他事项

所有申报材料由二级学院教学秘书统一汇总提交至教务处严盼处,联系电话88348156。

特此通知

 

附件:

1.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第二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2.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第二届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3.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第二届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报说明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2023年8月3日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 琼ICP备17001443号    地址:三亚市凤凰路218号    招生电话:0898-88348005;0898-88348006    传真:0898-88348000;0898-8834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