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进一步推动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和加强师德建设,积极备战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今年组织的第六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提升我省高校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激励广大青年教师教书育人、岗位建功,助力海南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经研究,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决定举办第十二届海南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锤炼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高校广大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助推海南高等教育创新发展。
二、竞赛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坚持广泛参与、层层发动;
坚持注重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
坚持程序严谨、规范。
三、竞赛学科和参赛对象
(一)竞赛学科。
根据本次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安排,本次竞赛分专科和本科两个组别各设五个学科:
1.文科(含01哲学,02经济学,03法学,04教育学,05文学,06历史学,12管理学,13艺术学);
2.理科(含07理学);
3.工科(含08工学,09农学);
4.医科(含10医学);
5.思想政治课专项(此专项竞赛我省已于2021年底前完成)。
(二)参赛对象及省级参赛选手推荐
全省高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31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曾参加过往届省级竞赛且获得过一等奖的,不再参加本次竞赛。
省级比赛文、理、工科省级竞赛分本科院校组、专科院校组两个层次进行,参赛选手的推荐按照各院校专任教师比例实行名额分配。针对省内医学院校少的实际,医科组的竞赛是将本专科合并同组竞赛,适当增加了有关院校医科选手名额,再额外增加1名非医科参赛名额。此外,其他院校有涉医学科专业的(医学、药学、公共卫生、护理、康养、医学技术等专业),再报送1名医科专业参赛选手。
各院校须按照分配指定的参赛学科名额推荐报送(附件1)。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
(一)校级竞赛奖励
各院校校级竞赛方案及竞赛学科、方式、奖项等自主安排设定,要最大可能的调动和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与,扩大覆盖面。各院校要建立健全本校竞赛获奖者专业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的激励机制,完善相应激励政策措施。
(二)省级竞赛奖励
除已经产生的思想政治课专项奖和医科奖项外,省级竞赛其他学科的奖项分本科和专科两个组别奖励。每个竞赛学科的奖项按照该竞赛学科产生的选手总量的前10%为一等奖、20%为二等奖、30%为三等奖,其余为优秀奖,具体另文通知。一等奖每人奖励5000元,二等奖每人奖励3000元,三等奖每人奖励2000元,优秀奖每人奖励800元。各奖项由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授予获奖者荣誉证书。
设优秀组织奖8名。经组委会组织评审评比,对重视青年教师队伍成长,关心青年教师教学质量和职业素养提升,对教学竞赛开展过程中,学校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奖励激励措施效果明显,活动覆盖面大、教师参与度高、竞赛业绩突出的高校,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各院校在6月10日前要将本校校级竞赛方案、通知、组织情况总结报告、发动宣传营造氛围图文等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省教育工会,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的重要依据。电子文档同时发送省教育工会邮箱hnsjygh@163.com,联系人:邢维峻,联系电话:65384730,地址:省政府办公楼四楼418室。未举办校级竞赛的院校不得参评优秀组织奖的评选。
(三)参加全国竞赛奖励
参加全国竞赛除获得国家给予的相关奖励外,我省选手获全国竞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院校在专业职务晋升、评优评先中要予以优先考虑;其中对获得全国竞赛一等奖第一名并符合推荐条件的选手,有关院校、省教育工会将在明年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时予以优先推荐。
五、竞赛的组织实施
(一)部署动员
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制定下发文件,部署动员全省高校开展竞赛活动。各高校根据省级部署安排,紧密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校级竞赛方案,成立本校竞赛活动领导机构,调动工会、教务、人事、宣传等部门密切配合协作开展竞赛活动。
各高校要对青年教师举行赛前动员培训,先期组织全校各教学单位扫描由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开发的“青教赛App”竞赛系统二维码下载App,观看往届全国竞赛视频(网址http://www.jkwwt.cn/app/download);可通过组织本校青年教师听教学名师示范课、专题讲座等方式,积极营造教学竞赛浓厚氛围。
(二)校级竞赛
各高校严格按照本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方案认真组织二级学院(系)、校两级选拔竞赛,要尽可能扩大覆盖面,提高参与度,组织全体青年教师参加教学竞赛。各高校于5月31日前完成本校教学竞赛,按照省级参赛选手分配名额确定参加省级竞赛的选手。
各院校须于6月5日前将本校竞赛方案、校级竞赛结果和省级竞赛参赛人员推荐表、汇总表纸质版各1份报省级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省教育工会);另将省级竞赛参赛的选手推荐表(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及参赛人员汇总表(附件3)、竞赛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方案等纸质版材料各1份,按照竞赛学科组别报送至相关承办院校,上述材料电子版及课堂教学节段PPT、相关音频视频同时发送相关承办院校指定邮箱。
省级参赛选手提交的教学设计、课堂教学、教学反思纸质和电子材料中不得出现姓名、学校等任何与个人相关的信息。
(三)省级竞赛
全省高校青年教师省级教学竞赛于2022年6月20至7月15日进行,具体由各承办院校通知部署,组织完成。具体分工为:海南大学负责承办省级理科、工科组别的赛事,海南师范大学负责承办省级文科的组别的赛事,海南医学院负责承办省级医科组别的赛事。医科组别省级竞赛将根据推荐选手人数情况,由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奖项设置原则比例研究确定。
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按照《第十二届海南省高校青年教师省级教学竞赛实施方案》(附件4)具体操作实施。
六、强化培训,积极备战全国竞赛
参加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选手由各学科组评审委员会从获得一等奖的人选中研究确定。思想政治课专项的国赛选手,由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从去年底已组织完成的竞赛优胜选手中研究确定。
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委托海南师范大学负责组建相关学科指导专家,研究制定相关集中强化培训方案,对参加全国竞赛的5名选手进行赛前强化培训提高。省教育工会具体负责落实参加全国竞赛的协调、组织、联络等筹备工作,力争在全国竞赛中取得优良成绩。
七、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成立第十二届海南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组委会,负责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的领导。下设办公室在省教育工会,并负责组建省级竞赛评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
组委会主任:
吕治国 省教育厅党委专职副书记
副主任:
王崇敏 海南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
刁晓平 海南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
孙晓宁 海南医学院副校长
陈修焕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方 鸣 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负责常务工作)
委 员:
苏永光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副处长
邱锡光 海南大学教务处处长
杨 红 海南大学工会常务副主席
梁 广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
吴 昊 海南师范大学工会常务副主席
李其富 海南医学院教务处处长
成晓东 海南医学院工会专职副主席
李琳娜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副校长
沈振国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
龙 宁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副主席
张 坚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副处长
马桂琴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何江峰 海南省教育工会四级调研员
办公室主任:方鸣(兼)
办公室副主任:邱锡光、梁 广、李其富、沈振国
办公室成员:何江峰、沈 寞、汪 源、邢维峻、潘学松、王春艳、吕文晶、黄娉婷
省级竞赛设文科、理工、医科3个学科组别评审专家委员会,由组委会办公室从高校教学名师、优秀模范教师和知名专家教授遴选组成,负责有关学科组的评审。
省级竞赛监督委员会成员由部分组委会成员、高校领队组成,负责全程监督省级竞赛活动。
各高校组织校级竞赛工作也应组建相应的评审、监督机构,以保证赛事顺利进行。
八、经费开支
各高校开展校级竞赛及参加省级竞赛相关费用由学校从行政及工会等经费中支出。省级竞赛和参加全国竞赛的相关费用,由省教育工会拨付各承办院校工会开支。
附件:1.第十二届海南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名额分配
2.第十二届海南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参赛选手推
荐表
3.第十二届海南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参会人员汇
总表
4.第十二届海南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实施方案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教育工会
2022年 4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