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调动好、发挥好、利用好、激活好我市广大社科工作者的工作热情,更直接、快捷、有效、最大化参与我市课题研究,推出更多、更好、更贴合我市社会发展现时需要的优秀社科研究成果,服务我市世界级滨海旅游城市建设,三亚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决定开展三亚市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海南省第七次党代会和省委七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大力推动理论创新,加快构建具有三亚特色和优势的哲学社会科学,充分发挥思想库、智囊团和新型智库作用,以融入全球化为视野;以中央重大决策为重点;以服务三亚为出发点;以有效为市委、市政府提供科学理论依据为落脚点,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为大背景,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全面激励我市广大社科工作者工作热情,全身心投入课研工作,多出成果,转化成果,共享成果。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三亚市2017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负责对我市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进行评选。评选委员会由5名国内应邀专家组成。下设办公室(地点:三亚市社科联办公室)负责评奖的日常具体工作。
三、申评范围
1、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作品。本市作者(个人或集体)公开出版或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论证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专著、编著(含译著、教材、科普读物、古籍整理出版物、地方志、工具书等),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没有发表但被县处级以上决策部门采用、推广并出具证明的研究报告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符合规定的均可申报评奖。
2、公开出版的著作以出版社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刊发的论文、研究报告以出刊时间为准,内部研究报告以其被有关决策部门采用、推广的时间为准。
3、本市作者与外地作者合作的研究成果,本市作者须为第一作者或主编(第一主编)方可申评。
4、个人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辑集而成的论文集可作为专著申评;个人有内在逻辑联系、为同一内容向纵深研究的系列论文,可选定一篇为其代表作,以此篇题目申评(其它论文作为附属材料);多人文章汇编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以全书整体名义申评,但其中单篇论文可以个人成果形式申评。多卷本科研成果若已出齐可申评(参评时间以最后一本著作出版日期为准);丛书不评整个系列,其中相对独立的分册可申评;文艺创作、新闻报道、年鉴、人物传略、回忆录等不属申评范围,但这方面的理论性研究成果可申评。
5、凡已获得高于或者相当于省部级奖励的科研成果不列入本次评奖范围。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境外出版或发表的成果,均不得申评。
四、申报办法
1、申评成果由申报单位受理:大专院校的作者向所在院校科研管理部门申报;市级社会科学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的会员向本学会申报;其他作者向市社科联办公室申报。
2、允许每个作者以个人名义(个人成果)申报1项、联名(多人合作的成果)申报1项。多人合作的成果应由主编或第一作者牵头申报,填写成果作者最多不得超过5人(如作者不止5人,加注“等”字);如主编或第一作者不申报,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其他作者牵头申报。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集体成果,必须由单位负责人或课题组组长牵头申报,申报数量不限。已经去世的作者在评选时限内的研究成果可由其所在单位代为申报。
3、申报评奖须按要求填报《三亚市2017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5份,均为原件,用A4纸双面打印),并报送成果(专著、编著、研究报告均为原件,一式5份,如译著还需同时报外文原件;论文原件1份,复印件5份)及佐证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5份;原件由市社科评奖办审核后退回)。同时,上报《三亚市2017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及成果简介的电子版。申报评奖的成果及相关材料由市社科评奖办存档,不退还成果申报人。《评奖申报表》可到市社科联办公室或申报单位领取。
4、各申报单位要对《评奖申报表》、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把所有申报材料报送市社科评奖办。
五、时间安排
请于2018年3月20日17:00前将电子版申请表(详见附件)提交至科研科刘睿哲处。
六、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颁发证书和奖金。其中,一等奖奖金10000元,二等奖奖金5000元,三等奖奖金3000元。
七、评奖程序
评审工作按初评、复评、终评、核准的程序进行,评审结果在《三亚日报》和三亚市政府网公示。
教务处
2018年3月1日